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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国办1号文,对政府投资基金提出新要求
时间:2025-01-08 09:15

2025 年 1 月 7 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办发〔2025〕1 号文件 ——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在当前经济形势下,为政府投资基金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新的要求。以下是对该文件新要求的详细解读:
找准定位,服务大局
政府投资基金要聚焦重大战略、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,如在科技创新领域,一些地方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类基金,专门投向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早期项目,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资源对接,助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。按照投资方向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,产业投资类基金要在产业发展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,创业投资类基金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,着力投早、投小、投长期、投硬科技。
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
明确对基金设立的分级管理要求,县级政府应严格控制新设基金,财力较好、具备资源禀赋的县区如确需发起设立基金,应提级报上级政府审批。对创业投资类基金和产业投资类基金实行差异化管理,如某省的创业投资类基金,政府适当提高了出资比例至 50%,并放宽基金存续期要求至 15 年,延长基金绩效评价周期至 5 年,吸引了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早期科技创新项目投资。
加强统筹,优化布局
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要形成合力,例如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,通过与地方基金联动,在多个地区投资建设芯片制造项目,推动了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。省级政府要加强本地区基金统筹管理,制定重点投资领域清单,防止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。对于设立同类基金较多、投资领域明显交叉重合的,鼓励推动基金整合重组,如某市对区内的多只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进行整合重组,成立了规模更大的文化产业母基金,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产业扶持效果。
提升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
规范基金运作管理,优化投资项目选择机制,防止偏离政策目标、与民争利。建立健全容错机制,容忍正常投资风险,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,营造鼓励创新、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。如某政府投资基金对投资的一家新能源汽车企业,在项目初期虽面临亏损,但基于对行业发展前景和企业技术实力的判断,持续给予支持,最终企业成功上市,实现了良好的投资回报。
优化退出机制,促进良性循环
拓宽基金退出渠道,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、并购基金等,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。如某地政府投资基金通过与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合作,成功转让了部分项目股权,实现了资金的回笼和再投资。完善基金退出机制,探索简化项目退出流程,优化政府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。
国办 1 号文为政府投资基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范,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,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,推动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。
来源: 中国政府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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